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了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有效延长仪器设备使用寿命,保证实践教学高效正常进行,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我校《嘉兴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嘉院办)[2005]1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完好率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11月18~2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方法:现场抽查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实验中心)根据本通知要求,安排管理人员,自查有关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情况,对有问题的实验室仪器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维护好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完整,以便检查人员统计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2、本次检查除了对仪器设备完好率检查外,还要对仪器设备标签、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3、请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工作安排。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