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清明假期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认真检查所有门、窗及相关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全面检查相关消防设施,确保正常使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排查各类消防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2.使用特种设备或大型仪器时,使用人需培训合格且获得设备管理员同意,严禁单人单独操作使用。
3.注意灾害天气的防范。谨防高温、大风、暴雨等灾害天气,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关好门窗。
4.做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涉及易燃、易制毒、易制爆等危化品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危化品,确保实验室各项安全,严禁丢弃有毒、有害固废,不得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废液。
5.加强对维修、改造等施工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施工、维修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同时在场,并将外来施工人员名单报安全保卫部登记备案。
6.严格落实岗位值班责任制。假期使用的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做好开放登记工作;如有学生在实验室内做实验,指导老师必须在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每天值班巡查记录。
7.按时报送值班安排。各实验中心要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以实验中心为单位,将附件1《2025年清明节假期值班安排表》和附件2《2025年清明节假期开放实验室信息统计表》于4月3日下午15:00前通过钉钉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段文文老师。
附件1.2025年清明节假期值班安排表
附件2.2025年清明节假期开放实验室信息统计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