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实验中心主任主要岗位职责
第一条 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二条 全面负责中心实验教学工作,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第三条 全面负责中心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提高实验中心科研能力和对外开放水平。
第四条 认真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学院和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实验室绩效考核。
第五条 负责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工作安排、培训及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定期检查和总结实验室工作。
第六条 负责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专职实验技术人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第二章 实验教师主要岗位职责
第七条 加强实验教学改革研究,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水平,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第八条 及时、认真做好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运行计划编制。
第九条 根据实验教学要求认真备课,切实做好课前实验准备,坚守岗位,加强巡回实验指导,关注学生操作情况及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实验结束,督促学生做好实验整理工作,确保实验场地整洁。
第十条 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及时报送实验考核成绩。
第十一条 对实验教学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有问题的仪器设备,及时向实验中心报告。
第三章 专职实验技术人员主要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 遵守实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中心主任分配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熟悉实验室各项实验的原理和技术,掌握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方法,及时维修有故障的仪器设备。
第十四条 按实验教学运行计划认真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有实验教学任务的人员,要认真指导学生实验。
第十五条 认真做好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教学稳定有序开展。
第十六条 积极参加各类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实验教学水平。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以上条款依据嘉兴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制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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