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寒假即将来临,为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做到防患于未然,请各部门(单位)提前部署,落实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教育。
各部门(单位)在放假前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教职工要增强岗位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杜绝安全隐患。离校学生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运营资质的车辆。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及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检查。
按照“谁管理,谁排查”的原则,各部门(单位)放假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
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图书馆、学生宿舍(公寓)、活动中心等场所的用电用水用气安全、仪器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防火防盗措施落实等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及时整改落实,以防责任事故发生。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将组织人员对各部门(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
加强安全管理。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情况,学生宿舍(公寓)实行出入登记制度,保障留校学生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教职工离开办公室前应切断水源、电源,关好门窗,不要存放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各实验中心要根据寒假期间的使用情况,对各实验室门禁系统启用身份识别功能,严格限制无关人员进出。切实加强对实验用品的管理,对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要按规定严格进行管理。加强寒假期间维修、改造等工程的安全管理,必须安排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场负责;若有校外人员进校参与维修、改造等工程,于1月20日前报保卫处校警支队张汉民(办公室:105室;联系电话:83641558;校内短号:667392)办理相关手续;物资进出校门,须开具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及时了解、消除校园网上不良信息。
四、落实值班制度。
各部门(单位)切实安排好假期值班,落实值班职责,加强巡查,做好值班记录。安排好计算机房、办公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公寓)等重要楼宇的值班人员,加强出入管理,做好登记、巡查工作。
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保卫处
2016
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