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嘉兴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2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补贴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补贴的申报对象为全校老师、科研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在读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通过指导老师提出申请。
二、 资助类型
1.校内教师的科研项目和学生参与的研究项目所用校内大型仪器设备,因经费困难,不能支付经费的;
2.校内教师和学生科研所需,但校内无该大型仪器设备,必须使用外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
3.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前期探索工作。
三、 申报程序
1.申请者根据实际所需申请开放基金资助金额,认真填写《嘉兴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根据申报项目所属的专业领域,将申请书(要求打印并交电子文稿)递交至各学院;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实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金额;
4.专家评审结果经公示,报主管校长同意,向全校公布。
四、 相关规定
1.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每人限报一项;
2.对于已获得省级以上研究项目经费支持的,原则上不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3.已获2011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而至今未使用完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申报;对于已获得开放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一般不连续申报;
4.基金使用期限为二年,过期不予保留;
5.申请资助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费补贴事后划拨,专款专用;
6.使用外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资助使用费,凭发票报销。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
联系人:吴美萍,电话:83642721
附件:嘉兴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