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仪器设备完好率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了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有效延长仪器设备使用寿命,保证实践教学高效正常进行,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我校
《嘉兴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
试行
)
》
(
嘉院办
)[2005]16
号
)
文件精神,
学校决定开展实验室仪器设备完好率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2
月
17
~
21
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各实验中心单价
1500
元及以上仪器设备
三、检查方法:现场抽查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学院(实验中心)根据本通知要求,安排管理人员,自查有关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情况,对有问题的实验室仪器设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维护好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记录完整,以便检查人员统计仪器设备的完好率。
2
、本次检查除了对仪器设备完好率检查外,还要对仪器设备标签、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维修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3
、请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工作安排。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