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和支持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结合实验教学的需要,搞好教学仪器设备的创新与开发,推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实验室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促进实验室技术装备的革新,根据《嘉兴学院自制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决定开展2013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报和2012年度及以前项目验收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对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有兴趣的全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同时欢迎在校大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主持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立项要求
1、实用性:紧密结合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以解决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中仪器设备的实际问题为主;
2、创新性:实验技术开发具有一定特色和创新。
(三)立项范围
1、原有设备技术改造,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包括零配件)、器材、实验教具自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嘉兴学院自制设备申请书》(表格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页“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并报相关学院初审,学院筛选确定上报项目并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有关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经批准后予以立项;对立项的项目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予以资助。
(五)优先立项的条件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项目,将优先给予立项:
1、自主研制开发,具有较高科技水平的;
2、为满足实验室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
3、有学生参与的。
二、2012年度及以前立项项目验收
2012年度及以前立项的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项目,原则上都要做好验收结项工作。其中2010年度立项还未验收结项的项目本次必须结项,否则将终止该项目的研究,并取消其项目资助。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结项验收材料)需报送书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二)报送时间:2013年11月1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地址:行政楼105室。联系电话:8364745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