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 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浙教督室[2015] 2号)两项文件精神,要求各学院、相关单位与开学检查相结合,认真组织好20115年春季开学工作全面专项自查,对实验室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卫生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高校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动员并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卫生自查,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具体要求如下:
1、落实责任体系。健全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2、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要求对实验室的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重点检查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如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报有关部门。
3、做好实验室卫生工作。根据文件精神,要求与开学检查相结合,做好实验室的卫生工作,保证实验室周边环境和实验室内部整洁、干净,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
4、学校本周将组织专家对各实验中心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计入绩效考核当中,请各实验中心必须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