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阶段(6月1日至8月27日)。加强检查,全力整治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整治取得实效,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在自查的基础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安全措施未落实的进行严肃问责,限期整改、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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