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即日起开展全校固定资产清查,总体安排如下:
清查时间:12月10日-12月20日
清查范围:本部门(单位)国子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内登记的全部固定资产
清查要求:各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员根据国子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明细表,开展本部门(单位)资产自查,逐件核对,并填写《嘉兴学院2018年固定资产清查自查表》,在12月21日前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怀静,赵知行;联系电话:1092,1093)。图书馆对所管图书资料、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对所属固定资产同步自行组织清查工作。
请各部门(单位)重视资产管理工作,仔细核对资产,如实上报清查结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在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办公设备家具的配置情况组织抽样复查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