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中心)、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对省级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验收。本次结项验收和项目资金最终报销挂钩,请项目所在研究室(部、中心)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结项准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项验收需提供的材料
1.“实验教学改革”类项目需提供《示范中心实验教学改革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发表的论文期刊一本;
2.“实验教材、讲义”类项目需提供《示范中心实验教材、讲义类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实验教材、讲义印刷版和电子稿各一份;
3. “信息化建设”类项目需提供《信息化建设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源程序一份;
4.“精品课程建设”类项目需提供《精品课程建设申报书》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并按学校对于精品课程建设要求提供相应的结项材料及精品课程网站网址;
5.“开放实验”类项目需提交实验室开放项目总结报告,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佐证材料:包括指导书、学生的实验报告、考核记录表、学术论文及专利等反映项目成果的材料。
二、材料报送时间与地点
申请结项的材料,经各研究室(部、中心)集中审核后,于2012年11月30日前,送越秀校区电教楼二楼。
联系人:许小东,电话83643341。
注:具体验收需参加答辨的项目负责人另行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