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实验中心:
根据学校安排,2020年“十一”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8日(星期四),共计8天。为了保证放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请各部门切实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放假前,各部门应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工作,认真检查本部门的所有门、窗及相关防盗设施等是否完好,确保“技防”设备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2.放假前请各实验中心自行排查实验室内存放试剂的冰箱,及时清理冰箱内的无用试剂,仔细检查冰箱线路,消除电线短路隐患。
3.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等,关好门窗。
5.涉及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危化品,确保实验室各项安全,严禁丢弃有毒、有害固废,不得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废液。
6.对于需要24小时运转的设备,必须安排相应人员定期巡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十一”国庆期间需要装修或改造的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在施工断电前必须告知所涉及的实验室。
8.放假期间如有学生在实验室内做实验,指导老师必须在场。
9.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安全保卫处与上级部门,做好每天值班巡查记录。
10.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