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中心:
为鼓励和支持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创新与开发,提高实验室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数量和质量,根据《嘉兴学院自制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嘉院资字〔2018〕8号)的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自制仪器设备项目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对自制实验仪器设备有兴趣的嘉兴学院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南湖学院人员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每位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主持自制仪器设备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2.立项要求
(1)实用性:紧密结合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以解决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中仪器设备的实际问题为主;
(2)创新性:具有特色和创新,具有先进性和新颖性。
3.立项范围
(1)原有设备技术改造,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包括零配件)、器材、实验教具自制及组装;
(3)为解决某类问题,满足应用需求,利用计算机设计的应用软件。
4.申报程序
(1)申报者通过嘉兴学院实验室管理系统填报,网址:http://lab.zjxu.edu.cn/jxxy_lab/sso/login.do;(用360极速版)账号:一卡通号;密码:一卡通密码;登陆后在首页“仪器共享”下自制仪器申请栏目内填写相关内容。经所在学院中心主任审核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经批准后予以立项;对立项的项目学校设立专项经费予以资助。
5.优先立项的条件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项目,将优先给予立项:
(1)自主研制开发,具有较高科技水平的;
(2)满足实验室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
(3)有学生参与的。
6.材料填报
报送时间:2020年12月3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后勤基建楼204室。联系电话:83592146(闫老师)。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1月25日